因應主管機關 NCC 要求,使用本公司服務您必須使用以下雙證件資料進行身份驗證。

公司戶 - 公司設立登記表(或變更登記表)+負責人身份證正面影本。

個人戶 - 申請人身份證+健保卡(或駕照)正面影本。

非本國用戶 - 護照+第二證件(政府單位核發之有效證件,若無第二證件請提供帶有您姓名之實體帳單)。

法人機構 - 法人登記證明文件+負責人正身份證影本正面。

您可加註『僅供 Fast Line 台灣速連使用』,以不遮擋照片、證件號碼及地址等資料為主。

如申請人未提供或提供不正確,不完整之資料,本公司對主機之使用與取消保留最終決定權。

依據表格進行填寫與上傳文件,上傳的文件請使用英文檔案名稱。

為配合政府打擊詐騙行動,您還需透過工單系統傳送您的手持證件自拍,並附上紙條寫下『申請 Fast Line 身份驗證使用』,以及您的『姓名』和『時間』。

以下是範例圖。